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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學分抵免流程及辦法

抵免學分之申請時程

► 抵免學分之申請,應於入學當學年第一學期一次辦理完畢。申請日期依報到或註冊須知所訂日期為準,逾期不受理。

抵免學分之申請流程

► 學生辦理學分抵免,請至【校務資訊系統/新生報到】網頁建入欲抵免之科目,列印申請表於註冊後第一週內【申請表】、【學分證明正本】MPM辦公室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(正本驗證後隨即退還)

抵免學分認定

► 入學前五年在本院或本校推廣教育中心開辦之學分班修習,且分數達82分以上(含)者方得申請抵免,抵免以9學分為上限(等同於清華大學評分標準A-and above)。修業期間仍需符合2年(或以上)之條件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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