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室】在職專班場地借用申請單
【開放借用場地】
台積館4F:430、431
台積館9F:907A、908 或其他
【注意事項】
- 借用對象以科管院在職專班學生、社團為主,場地借用需於一週前提出申請,並經核定後方可使用。
- 於專班上班、上課時間可免費租借,非上班、上課時間,將酌收清潔等相關衍生費用。
- 使用完畢後請將場地恢復原狀並將冷氣、電源及門窗關閉,環境整理乾淨。
- 場地借用負責人:
- 嚴小姐,03-5162152,dualemba@my.nth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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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開放借用場地】
台積館4F:430、431
台積館9F:907A、908 或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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